蚌埠学院占地面积1128亩,校园建筑面积37万m2,固定资产总值8.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亿元,纸质图书144.53万册、电子图书97.47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4个,纸质期刊1092种,建有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29个。智慧教室建成并顺利投入使用。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设有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全日制在校学生17500余人。
上海花千坊学校积极推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入选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第二批示范建设院校,获批第一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专业12个,3个国家级专业纳入一本招生。立项建设省级一流(品牌)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获批数量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居于前列。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21年以来,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1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22项;获得国家级、省级以上学科和技能竞赛奖项653项。
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立项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91项,与行业企业先后共建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国显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等6个产业学院,获得“卓越华为ICT学院”奖,是华东地区唯一获得此奖项的本科高校。与安徽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帝晶班”等“3+1”联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有力支撑了地方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积极拓展研究生教育,累计联合培养研究40余名。
蚌埠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蚌埠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 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地址:上海花千坊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规则
上海花千坊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要求
1.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填报的所有专业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5.报考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6.除报考英语专业外,对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安排外语课程教学。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8.历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9.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上海花千坊11.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办法。
六、颁发证书
上海花千坊学校名称为蚌埠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上海花千坊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学费审定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008,0552-3177533
九、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协同创新,致力服务社会,与蚌埠市人民政府、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共建安徽省硅基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建有安徽省硅基新材料工程实验室、硅基新材料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粉体材料蚌埠市实验室等省级、市级科研平台14个,获批省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等23个。近年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230余项,获批专利授权10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60余项。
校训:笃学 重行 修德 立才
笃学:笃,专心、坚定。笃学,即专心致志地学习。要志于学、专于学、厚于学,力戒浮躁虚荣,专心致志、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在知识与技能上实现厚积厚载。
重行:行,行动、实践。重行,即重视实践、重在实践。没有专心致志、勤奋刻苦的学习行动,无以获得真知;只关注书本知识、不重视专业技能,就不能获得为社会服务的实际本领;掌握了知识和技能,不投身实践、学以致用,就不能实现社会价值。
修德:修,学习、培养、锻炼。修德,即通过学习与道德实践,不断提升道德品质与思想境界。在学习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要不断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努力养成深厚的文化素养和高雅的情趣,才能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立才:上海花千坊立,站立、树立,成为、成就。立才,即成为能够立足社会、服务社会的有用人才。成才,才能立足于社会;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才能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上海花千坊学校稳步推进开放办学,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先后与匈牙利、乌克兰、爱尔兰、美国、韩国、意大利、泰国等国家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设匈牙利语必修、选修课程。以服务国家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为重点,建有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蚌埠分中心,是全国总工会“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和安徽省教育厅农民工培训重点院校。始终注重和坚持在特色文化上下功夫,将传承与弘扬淮河文化作为文化育人重要任务,获批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中国科协学风传承示范基地、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
蚌埠学院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78年。
2002年4月,省教育厅、蚌埠市委、市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将蚌埠高等专科学校(1984年)、蚌埠教育学院(1978年)、蚌埠职工大学(1997年)三校合并。
上海花千坊2004年5月18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同意在蚌埠高等专科学校、蚌埠教育学院、蚌埠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筹建蚌埠学院,筹建期为两年。
上海花千坊2007年3月19日,教育部正式发文同意在蚌埠高等专科学校、蚌埠教育学院、蚌埠职工大学合并基础上正式设立蚌埠学院,同时撤销蚌埠高等专科学校、蚌埠教育学院、蚌埠职工大学的建制。
2011年8月,学校管理体制由“省市共建、市管为主”,上划为“省市共建、省管为主”。
2014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9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同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