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春节期间可以放鞭炮吗?青岛烟花爆竹政策
上海花千坊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青岛制定了《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具体如下: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建成区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对民用机场净空区域等特殊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花千坊(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上海花千坊(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上海花千坊(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上海花千坊(十)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说明: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划定自身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以下为胶州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胶州市春节可以放烟花吗?胶州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胶州市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实施方案》,胶州市建成区、上合示范区、大沽河旅游度假区等有关区域、场所,所有时间段,包括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胶州市禁放区域
原北外环—广州北路—中储路—新疆路—柳州路—扬州西路—梧州路—香港路—广州南路—科苑路(规划中)—国道204—南外环(惜苑路)—胶马路—尚德大道—黄河路及西向延长线—生态大道—跃进河河道—胶州湾高速—洋河河道—生态大道—黑龙江路—交大大道—营旧路—大沽河右岸—兰州东路—站前大道—国道204—海尔大道—原北外环形成的闭合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