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图书馆成立于2015年11月,作为安庆市图书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同时对外开放。本区图书馆面积大约500平方米,本图书馆实行全天、全员、全开架借阅,随时为居民服务。
图书馆内设阅览座位席,附带两间20平方米、内设席座位的残疾人阅览室,并有独立的电子阅览区,内设饮水机,洗手间等设施,以方便更多安庆市居民前来阅览图书。图书馆内图书采编、流通,而且每本都贴置条码,形成规范的借阅流程。
上海花千坊如今图书馆承担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对文献进行数字化处理并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开展送书下乡,组织“红读”、讲座等读者活动;对乡镇、社区、农村图书室、益民书屋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等各项职能。未来作为迎江区中心图书馆,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出贡献。
1、办公室。协调馆内各业务、行政部门之间的工作及对外的联系接待,负责财务、固定资产、文书档案、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下设财务室、文秘室。另安庆市图书馆学会暂设在办公室。
2、采编部。负责图书文献(包括电子读物)的采访、编目、加工、分配,机读目录(MARC)库的建立和新书通报的发布,以及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加工。联系电话:(0556)8759050转812
3、流通部。负责图书文献外借、阅览和典藏,借书证的办理、读者咨询,基层集体外借点、图书馆(室)的帮建及辅导服务等。下设开架借阅处、综合书库、地方文献书库和特藏书库等服务窗口。
4、期刊部。负责期刊、报纸等连续出版物的借阅、征订和合订本的装订,工具书的阅览,参考咨询服务等。下设报刊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报纸库、期刊库等。
上海花千坊5、古籍部。负责古籍文献、字画等珍贵文物的收藏、保护、整理及调阅,古籍的修复和书目数字化加工,大型丛书、民国文献的收藏及阅览,兼安庆市古籍保护中心的职能。下设古籍库、善本库、四库全书库、精品陈列室、谢超元珍藏书画陈列室、古籍阅览室等。
6、信息网络部。负责全馆计算机网络、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软硬件、数据库的规划、管理、维护、开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安庆市级支中心的管理、维护,用户服务、培训及推广,安庆市图书馆网站的管理、维护等。设网络管理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安庆市级支中心、电子阅览室(含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7、教育培训部。负责图书馆公益讲座、展览、基层服务、读者培训、全市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社会活动等延伸服务的开展。设有“安庆大讲坛”(报告厅),市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上海花千坊8、少儿分馆。以少年儿童为服务对象,开展少儿书刊借阅,组织少儿读书活动,建立少年儿童图书流动服务点,负责少儿阅览室和书库的日常管理。兼人民路老年报刊阅览室的管理和服务。设有开架书库、少儿阅览室、少儿活动室、老年报刊阅览室等服务窗口。地址:菱湖南路477号(市交警一大队东边)
内置图书大约40000多余本。本区图书馆购置的图书种类齐全,总体分为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事等。
◎ 开架借阅处、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修室:
上海花千坊周二至周日8:00~17:30
◎ 地方文献、盲人阅览等其它部门:
上海花千坊周二至周五8:00~17:30
◎ 夜间开放时间:
上海花千坊周二至周六19:00~21:00
◎ 节假日正常开放 如有变动以公告为准
1.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书刊,所借书刊请在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后携带出馆。
上海花千坊2.成人借阅证A :押金为50元,每次可借普通书刊2册,借阅期限为15天;成人借阅证B(RFID卡):押金为100元,每次可借普通书刊3册,借阅期限为20天;少儿借阅证:押金为50元,每次可借少儿图书2册,借阅期限为30天。所借图书超过押金保障额4倍以上时,请您减少册次借出。
3.外借图书如超期,请您按每册每天0.1元缴纳延误费,超过15天处罚加倍;过期次数达5次,系统将处于停借状态。如您的还书日期恰好在闭馆日,本馆计算机系统会为您自动延长1天的借期,请您周知。
上海花千坊4.挑选图书时,请您保持图书排架次序,未借的图书请放回原处,做到排列整齐,不串架、乱架。请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吸烟。
上海花千坊5.请您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仔细检查书刊有无缺页、污损情况并告知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在借出阅读时请您注意爱护书刊,还书时如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将按本馆规定追究赔偿责任。
上海花千坊6.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但所借书刊如已超期,恕不能办理续借。续借方法:(1)直接将书刊带到馆里办理续借手续。(2)进入市图书馆网站http://www.aqlib.cn/ “我的图书馆”, 登录账号为读者证号,初始密码为读者二代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如1982年10月1日出生读者的密码是19821001,进入后根据页面提示进入续借操作。
7.对已出借不在馆的图书,可来馆办理预约,最大预约数不超过2册。所预约书到后,请在7天内来馆办理借阅手续。
8.如不慎丢失书刊,您可购买相同版本图书还给图书馆,本馆只收取少量的加工费;如购买不到,本馆视图书的价值参照书刊丢失赔偿办法收取相应的赔偿金。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整套价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未标明价格的图书,参考同类图书的价格赔偿。丢失处罚最低倍率:①出版年范围 1945~1954年20倍、1955~1964年15倍、1965~1980年10倍、1981~1990年5倍、1991年~现在 2倍。②复本范围 1~1册5倍、2~4册3倍、5~99册2倍。
9.对偷窃书刊资料者,视情节给于批评教育或报警由保安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