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12年,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具有一定办学规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明确,办学特色和追求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工程技术系、公共教学部、中职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三系三部两院,开设软件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等33个专业。学院占地和规划用地600亩。
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学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年举办一届科技艺术节和体育文化节,着力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校园以优美环境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花千坊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上海花千坊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上海花千坊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上海花千坊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4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肇庆(大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大道21号,邮政编码:526238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上海花千坊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上海花千坊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上海花千坊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上海花千坊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花千坊第二十五条 (在其他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当地省份实际情况表述)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上海花千坊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工科类专业16300元/生·学年
文史类专业15300元/生·学年
室内设计专业17300元/生·学年
医药健康专业17380元/生·学年
医药健康专业(口腔医学技术)19380元/生·学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正保财务大数据智能产业学院数智财务创新班)17300元/生·学年
上海花千坊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上海花千坊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上海花千坊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上海花千坊咨询电话:0758-3630628
传真:0758-3630628
电子邮箱:728868168@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ie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gxcxy.cn
上海花千坊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冼 聪
上海花千坊监督电话:0758-3603811
电子邮箱:179031400@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上海花千坊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于2024年4月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花千坊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出任广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协会理事单位,2016年以来,学校获得全国性奖项30余项,发表论文600余篇。
校企融合、工学交替。学院紧贴市场设置专业,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重视就业创业指导。充分利用地处肇庆高新区的地缘优势,校企融合,工学交替,与宁德时代、小鹏汽车、唯品会等数十家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已建成50余个校外实训实习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满意度高,“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 干得好”。
上海花千坊近年来,学院办学和教育教学取得了长足发展,学院出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协会副会长单位,师生在国家级、省级广告设计大赛、挑战杯、蓝桥杯等创新创业、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共500多项。学院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民办学校、肇庆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广东省高校“三型”党支部、 征兵工作全优单位、新型产业人才培训创新基地、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积极贡献单位等
上海花千坊2012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设立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